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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3-3-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年 文书编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3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按表决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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