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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联合通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60-2-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60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联合通知
(1960年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定于1960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决定1960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审查和批准1959年国家决算和1960年国家预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1960年3月下旬在北京和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召开。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最好能在会议以前就地或者到外地视察一次工作,这次视察工作希于3月20日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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