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民事请求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985-3-28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民事请求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85-3-2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文书编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民事请求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5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两年来,在我院收到的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民事请求案件中,由于不少案件既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又未对不同看法提出倾向性意见,以致不便我院研究答复。今后,希望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精神,对重大疑难案件,须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讨论后,如认为尚需请示我院,请将讨论情况和你们的处理意见,一并报送我院。
另外,有的基层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有时直接向我院请示。请各高级人民法院转告他们,凡需请示的案件,应按照我院〔73〕法办字第4号通知逐级请求的规定办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华政帮 ( 沪ICP备10020549号 )

GMT+8, 2024-10-9 02:23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