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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问题的批复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63-12-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63/113602196304.html 文书编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问题的批复
1963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0月14日〔63〕青法办字第84号请示报告已收阅。关于犯人提前释放应由哪一级法院审查裁定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提出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权处理减刑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的意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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