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国籍人华西列夫斯基夫人(已死)在美存款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国籍人华西列夫斯基夫人(已死)在美存款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55-10-2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55/113206195543.html
文书编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国籍人华西列夫斯基夫人(已死)在美存款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5年10月26日,最高法院

外交部领事司:
1955年9月22日函及附件均悉。所询无国籍人华西列夫斯基夫人(已死)在美存款如何处理问题,我们认为,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向你部所提的意见是可以同意的。至于法院指定遗产代管人的办法,如能达到索回在美国存款的目的,是可以考虑的,但即使这样作也并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所以还不如按照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处的意见,美国银行方面暂不予理会。
此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华政帮 ( 沪ICP备10020549号 )

GMT+8, 2024-11-16 21:38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