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请示的复函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3-6-12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请示的复函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2003-6-12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文书编号:民二他字[2003]第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请示的复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冀民二请字第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保证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在债权人能够提供特快专递邮件存根及内容的情况下,除非保证人有相反证据推翻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华政帮 ( 沪ICP备10020549号 )

GMT+8, 2024-11-25 04:23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