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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66年3月12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66-3-12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66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66年3月12日)
1966年3月12日
任命:
何兰阶、王德茂、曾汉周、邢亦民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凤林、王桂五、邢情魁、张复海、张沈川、任重捷、冯荣昌、刘子仁、常春泽、何若人、郁堤、贾后轩、蒋凤池、张国梁、高化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桂五、周兴、李士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
肖景时、张文耀、张忠相、孟广和、钟万里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方春湖、王云龙、何仰曾、林玉霖、林翔、施增炳、饶声严、蔡灿炎、戴荣芳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邓海兴、胡定祥、柏家全、彭春庭、谭信瑞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跃、郭连科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
兰映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高连贵、田学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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