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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1964年3月30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64-3-3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64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1964年3月30日)
任命吴庭芳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副院长,文阳魁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谷延寿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井玉章、刘永贤、李在时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审判员,洛桑慈诚、吴庭芳、文阳魁、谷延寿、吕光生、井玉章、刘永贤为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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