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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63年第4期公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63-10-5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63年 文书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63年第4期公报)
1963年9月4日
任命耿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联邦特命全权大使。
免去李一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联邦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
1963年9月6日
任命张灿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免去谢甫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
1963年9月28日
任命:
邱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
方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
1963年10月5日
任命柯柏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丹麦王国特命全权大使。
免去王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丹麦王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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