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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61年12月16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61-12-1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61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61年12月16日)
批准任命:
刘光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曾化东、刘浩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文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批准免去:
马赋广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白玉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庭槐、侯季五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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