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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问题的决定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58-3-7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58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费问题的决定
(1958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
1958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定:自1958年4月份起取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人每月五十元的工作费,工作、生活有需要的,另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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