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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海运门”事件的法律解读 (韬奋论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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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一菲
学院
国际法学院
班级
0924
来自
上海市 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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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4-13 12:22: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韬奋论坛——热点三人行”第二十四讲

“海运门”事件的法律解读

--暨“明珠之光”学术文化节开幕式

海运女”事件,缘由上海海事大学一女生与一男的先是恋爱,后因恋爱无果,男友为了报复女友,故将两人之前的亲密照发布网上供人下载。该事件的关键词“海运女”一度成为TOP上升最快关键词”。之前,还有“兽兽门”事件、广西“日记门”事件。在这些事件中,上传照片的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要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是否适用于一般民事侵权?如何理解《侵权责任法》第36条?何谓“必要措施”?
以上问题,校内知识产权专家、民法专家和著名公司法务精英将给出自己的看法。
主讲人:王  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孙维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法教研室教师,侵权责任法专家

刘  敏百度公司高级法律顾问
主持人:丁绍宽  科研处副处长
时  间: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晚上18:00

地  点:松江校区明镜楼800人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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