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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反革命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折抵问题的批复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57-2-22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文书编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反革命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折抵问题的批复
1957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
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1月19日〔57〕院办字第013号、1月21日〔57〕浙法研字第4987号、2月12日法刑一字第182号报告及附件均已收悉。关于反革命罪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的折抵问题,我们与有关机关联系后认为,在刑法尚未公布以前,可暂以羁押一日折抵管制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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