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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转的杨丽娟同学整理的蒋集耀的范围.. [复制链接]

姓名
赵秋辰
学院
国际法学院
班级
0921
来自
辽宁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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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6:04: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民事诉讼概念、民事诉讼法概念特征
基本原则:尤其重要的是调解、辩论、处分(概念、内容、注意事项)
基本制度(合议制的适用、回避分散小点、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两审终审概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了解
主管和管辖的概念
管辖恒定原则的概念
地域管辖
协议管辖(内容和条件)
移送管辖和管辖转移的概念和关系
专属管辖
正当当事人的认定
当事人的资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担当和诉讼承担
代理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权限和法律地位)
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的概念
有独三无独三的权利、界限、地位)
诉的种类(给付之诉有强制执行力,变更之诉依情况而定,确认之诉无)
反诉(一审二审的分别处理、条件、概念、当事人的地位)
诉讼标的了解
证据(三个特征、种类、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书证物证(区别)证人的一些规定)
证明(对象范围、无需证明的事实自认证明责任概念和倒置、举证期限)
期间:一些重要的就行
财产保全(概念种类)和先予执行
强制措施(妨害行为的构成、具体的种类、罚款与拘留同时适用、当事人的救济以及效力)
诉讼调解与和解(自愿合法原则、调解适用范围协议的效力以及反悔的处理、和解概念)
普通程序一审二审的关系二审再审的关系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关系、再审与审判程序的关系、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关系、审查起诉的条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处理、受理的特殊情节、开庭审理的程序和过程、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处理结果、缺席判决适用的情形延期审理的四种情形终结和中止的概念和情形)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审理期限、独任制)
二审(各种区别联系、上诉案件的裁判、发回重申的情形、可上诉的裁定
再审(注意07年修改的部分、合议庭的组成、各种区别联系、一些特殊情形)
特别程序(第一节内容:概念特点范围)
督促程序(支付令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
执行程序(概念、执行管辖(原来一审法院执行)、执行依据、案外人异议、执行担保和承担的概念、迟延履行的两种情况、执行可以和解、中止和终结的概念情形)
司法协助(不同于司法救助,五项内容——代为传送文书、代为调查等等,判决承认和执行)


判断选择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收集不全,欢迎大家一起补充啊):

1增加减少赡养费属于变更之诉
2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当事人的地位
3执行法院为原来的一审法院(执行管辖)
4执行权属于司法行政权
5可以上诉的只有三种裁定: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6当庭宣判的应该在10日内送达判决文书
7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先受理之后再驳回
8罚款的决定要院长批准,对罚款不服的决定应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9代理人的承认一般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10财产保全效力一直直到执行时(非宣告判决或者判决生效时)
11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导致法院不知道而没有裁判的,当事人一方后来发现了,需要另行起诉,如果法院对财产裁判错误的,才是申请再审
12专属管辖不排除上级你的裁定管辖
13离婚经调解协议签收后生效,不能另行起诉、申请再审或者重新调解,只能接受这一结果
14人身关系和身份关系区别(人身关系表现为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自认对身份关系无约束力,如对亲子关系的自认)
15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P291(F90条)
16有独三无独三不能管辖权异议,无独三无放弃诉讼权利
17无独三可以上诉的情形:法院裁判无独三承担责任的时候才可以
18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或者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不在此限

考试题型:
  • 名词解释(三分一个,共12分)注意这次考试可能有两个概念的区分(如主管和管辖),简单说一下区别联系
  • 判断(15分)
  • 单选(10分)
  • 多选(10分)
  • 简单(6分一题,共18分)
  • 论述(15分)基本原则和审判程序这两块,有个老师说是原则这部分,大家自己看着办啊
  • 案例(20分)挺简单的不用担心(要注意对当事人资格的判断、缺席审判的情形、属于延期或者中止还是终结、期限问题、对下落不明的人采用公告送达等,属于确认之诉还是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可否上诉还是申请再审等等)
突然觉得自己好学术啊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0 17:35:56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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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陈晓冬w(?-?)w
学院
法律学院
班级
0966
来自
安徽 合肥市
板凳
发表于 2011-12-21 09:05:26 |只看该作者
谢了~
生当秉持之命义,盖唯孤独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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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刘烨 Sam
学院
法律学院
班级
0906
来自
江苏 无锡市
地板
发表于 2011-12-24 11:45:37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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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陆卢骏
来自
上海 浦东新区
5#
发表于 2012-1-4 12:51: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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