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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4年10月27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4-10-27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4年10月27日)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姜云宝、刘镇、周成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任命李连宁、何晔晖(女)、孙伟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三、任命信春鹰(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四、任命冯淑萍(女)、姚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4年10月27日)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沈春耀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任茂东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04年10月27日)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尔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纪敏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钱锋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四、任命孙华璞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五、任命王东敏(女)、王慧君(女)、刘立新、李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杨万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毛端稚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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