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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4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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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 08:00: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4号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4-9-1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文书编号:令第4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于 2004年12月20日就职。

  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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