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无锡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9-15 08:00: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无锡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7-9-15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wgk/2007-09/21/content_757421.htm
文书编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无锡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07〕8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无锡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苏政发〔2007〕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江苏省无锡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无锡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地方特色突出。
  二、你省及无锡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在充分研究传统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无锡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华政帮 ( 沪ICP备10020549号 )

GMT+8, 2024-11-24 15:39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