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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的决定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0-4-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0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的决定
(2000年4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12月30日在河内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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