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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84-5-31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84年 文书编号: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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