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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97-2-2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年 文书编号: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1997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按表决器的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临时发生故障,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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