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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撤销教育部的议案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时间:1985-6-12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85年 文书编号: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撤销教育部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提请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国务院主管教育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掌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安排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统一部署教育体制的改革。
国家教育委员会成立后,教育部即予撤销。
请审议决定。
国务院总理 赵紫阳
198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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