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8-6-26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jrzg/2008-06/26/content_1028823.htm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2007年8月16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华政帮 ( 沪ICP备10020549号 )

GMT+8, 2024-7-2 23:32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