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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0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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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0号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7-4-2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wgk/2007-04/06/content_574119.htm
文书编号:令第49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0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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