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7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1987年11月24日) [复制链接]

Rank: 5Rank: 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1987-11-24 08:0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华政帮,请畅所欲言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1987年11月24日)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1987-11-2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87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1987年11月24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将国务院总理赵紫阳提出的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和由国务院副总理李鹏任国务院代总理的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
一、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报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认。
二、同意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建议,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以前,由国务院副总理李鹏任国务院代总理,行使总理职权,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华政帮 ( 沪ICP备10020549号 )

GMT+8, 2024-9-30 11:12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