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佳燕_waity.. 于 2011-4-15 13:40 编辑
江枫渔火 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 1028班 赵佳钧 我。 我是怎样的我? 没有意义的纠结。 我想起了,你的笑,你的面容,你的温暖的手心。 只是,你以为,我真愿意用鲜血来涂抹我们的结局吗? “兄弟。”,我最后听到他说。 我扣动了扳机。 第一章.江 (一)江畔何人初见月 “兄弟。” 没有想到,我刚来到这个城市,就遇到了他。 他,对,你不认识他。 但我熟知他。这张清秀依旧的面容,是小时候的玩伴,枫。 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这样美好的世界了,在卧底警察训练营里呆得太久了,我那伟大的老大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来折磨我们,或者按照他说的,“Just training.”。可能吧,就像我喜欢的哲学家马克思曾经说过:“对付精神上的疼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肉体上的疼痛来缓解。”呵,作为一个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我从未设想过自己会走上这么痛苦的路。这是一种煎熬。因为我在毕业的那一年中失去了我的父母,我的女友……我永远记得。一个夜晚,那些黑衣人…..我最终没有做成律师。 “兄弟。”那温润如玉的声音再一次把我从莫名的记忆中拉回来。“欢迎来到这。” “你?”我一时语塞。 “你不记得了吗?你怎么这么健忘呢,你说像我这样玉树临风的男子已经不多了啊?你啊…” 不等他说完,我已经紧紧搂住他。 怎么会忘记呢? 只有他,有这样美丽的眼,白皙的肌肤,以及那无可比拟的声音。 “你,怎么了啊?这么激动,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看着他狡黠的微笑,拍了拍他的肩头,说:“兄弟。” 江畔的夜色中总会吹来带着凉意的风,而黑夜中的俩人却感受着温暖,姑且称为是久别重逢的喜悦。 “7年来,你我一直断绝了消息,直到今天我才遇到了你,你过得怎么样呢?现在你在做什么呢?” “我,还好吧。”我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一如既往的犀利。但我怎么能把我的任务告诉他? “如果真的事情太过纷乱,那就不必说了。你呢,总是喜欢把事情想得太复杂, 世界哪有那么阴暗。”他又一次笑了,“人心自制。” “不错啊,你小子。原来不是连书都不看的嘛。”我道。 “你太抬举我了,你忘记了么,那是渔说的。” 渔,恩,一个很久远的名字。是我和枫在一条街上的玩伴,左邻右舍的好朋友。我们三个,一直形影不离,这样的日子,那么平淡如水的日子,持续了十五年。那长长的巷,每当放学回家的时候,总是会有温暖而浅浅的夕阳从我们背后照进来。一路上,枫总是喜欢用脚踢身边的小石头,不时地和我们说两句话。渔,是个美好的姑娘。我不想用美丽这样肤浅的词汇,是因为,每当她微笑的时候,全世界的黑暗都会消失。她那样笑着,仿佛幸福是如此简单。在这记忆中的她实在太过美好,而现实如此残忍…… “你怎么了?”他问。 我一时失神,竟然忘记了现实。“这,只是,会怀念过去。莫非我们长了岁数,念旧起来?”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你现在怎么样了?” “老样子呗,你知道的,我没有什么大出息。从小就混混,长大了就跑江湖。不过嘛,现在也算里头小有名气的头儿。恩,这个,兄弟,你以后就知道了。”他顿了顿,“那你呢?” 我怎么说呢?说我现在是个卧底警察,说渔和我的父母在一场看似简单的车祸中失去了性命,说我现在心里一直空荡荡,失魂落魄?我不知道说什么,当面对他的时候,我只觉得我有千言万语,却如鲠在喉,“我……” “其实,我理解你。”他优雅的风衣边在江风里,轻轻摆动。“这么多年过去了,经历了那么多,呵,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很多事情,从前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事情,现在却是奢侈。”枫的声音略带疲惫,甚至,我感觉到了一种世事沧桑。只觉得,流年冲走了曾经的青涩,却也冲淡了那些美好的时光,人,真的脆弱,敌不过时间的力量。这一刻,我只怕自己的眼泪会止不住地落下,可惜,我已经过了那个随意会落泪的年纪,但,心却紧紧抽着。“那么多年过去了,真的变了很多。”我苦笑。人生的变幻莫测,又怎么是我们这些泛泛之辈能够预料的?于是,我选择了逃避。 “枫,不要问我了。我现在很好,只是,没有工作。” “嗯?为什么不找我呢?只是,我去的地方,我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去?” “我…..没有关系的,只是,我没有什么技能和经验。” “哈,你一个堂堂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从小就品学兼优的家伙,竟然在我面前说这种话,你是不是故意气我来着?” “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好好好,我去,还不行嘛?” 月色撩人的江畔,一如继往的沉寂的凌晨。两个人的漫步,很久不见的朋友,突然相逢,纵有千言万语也会不由自主地保持沉默。沉默似乎让两个人离得很远,但是真正的知己,即使沉默也会觉得离自己很近,甚至,比起跟枫说话,我真的更偏爱这沉默。 想起一首粤语老歌《沉默是金》,如果心靠得很近,那么再远的距离也不是问题。 就这样,看着东方慢慢变亮。 第二天了。 (二)江月何年初照人 很多人都说,当你看到日出的那一霎那,你会感觉到内心的力量慢慢地苏醒,也就是一种对于生活的希望会被唤醒.。可是,为什么我没有那么矫情的感觉?当我看到那红的明艳的太阳,只觉得刺目。 “醒了啊?”我睁开酸疼的眼睛,看到头顶上那一对明亮的眸子。 “嗯。” “昨天我可是一夜没有睡啊,看到你回来特别的激动。”他习惯性地上扬他的右嘴角。 “今天我带你去找工作。”他似乎很急切地想要给我一个证明,在这微热的春日里,他的壮志凌云却有夏日的疯狂。似乎是在证明自己的能力,记得上小学的时候,他的眼神里就常常会有一种必胜的信心。枫的性格就是一团烈火,燃烧着,温暖你的同时也有可能灼烧你。自尊心格外的强烈,好打抱不平,所以一直被老师和家长批评。而我呢,用枫的话来说,是像水一样的人。我的性格跟他正好相反,温顺的从来不反抗的,即使在所谓叛逆的年龄,我依然循规蹈矩地过着一个一般人的生活。一样地上学,听老师的话;一样地回家,听父母的话;一样地恋爱,听女朋友的话……有时候,甚至会被一些哥们说成“懦弱”。这个评价或许倒是很中肯,我有时候都会觉得自己是个很无能的男人,我总是活得小心翼翼,总是以为活得小心就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每一天如履薄冰。可是,我以为的幸福呢?我所要得到的幸福呢? 它们又在哪里? 其实,幸福是自己去争取的。生活是很残酷的,生活的残酷性在于你永远不可能坐享其成,直至你践踏着别人的尸体,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但是,我做不到。 即使再艰难的岁月,我也习惯自己孤身一人去承受。如果我有眼泪,我一定会尽全力不让任何人去看到,吞下所有的苦涩,让时间去风化那些恼人的曾经。如果我有伤痛,我一定会拼命去掩饰,遮盖所有的疤痕和创伤,让你的面容再也不会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有时候,我会很担心你,江。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只有如此罢了。假如你一直憋着不说,那么再坚强的人也总有一天会爆发。” 这么温柔的声音,只有,渔会说。 是记忆里最美好的声音。温暖的似个春天,却不会甜腻。渔的温柔,是在灵魂上可以安抚我的那种温柔。在她走以后的每一个夜晚,我还是会在自己的耳边感受到那种只属于她鼻息的暖意,和她秀发里优雅的香气。她偏爱的樱花的味道,久久地无法散去,那么美好的味道,就在她柔滑的发丝间。 人老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可能就是一直会不断地反反复复地去追寻自己曾经留下的足迹和故事,且是永远追不回的记忆,却依然如此执着。 这三年多来,我已经有衰老的迹象。 不是因为过于严苛的训练,不是因为。我25岁的身体没有感觉到疲劳过,但是我的心已经难以像过去那么心无芥蒂地生活,像个书生一样活得光明磊落。在我的生活还没有变成一团糟的那时,我不会像现在一样,如此绝望。因为至少,那时我的生活还是有期盼的。还是有值得我为之付出的人存在。有我的父母,有渔,以及一个梦想。 可,现在这些人呢?那个梦想也随之而消失了。 这个世界太孤独,孤零零地只丢下我一个人。 “我要蒙住你的眼睛。可以吗?”枫说,“因为,我要带你去的地方是最高机密。” “可以。你尽管。”我在内心里冷笑,永远都是最高机密,这个充满谎言的世界里,最不缺的就是秘密。不管你是谁,在哪里,这些看似“秘密”的谎言充斥在你身边。可是,我并不责怪这些制造“机密”的人,也不怨恨他们,某种意义上,他们也是这个浮华社会的牺牲品。生活逼迫每一个人去做不得不做的事情,有些事情甚至明知不对,也逼迫我们在做。这是责任,逃避不了。就像失去所爱,一样,你逃避不了。 于是,枫蒙上了我的眼睛,把我塞进了他那辆非凡卓越的兰博基尼。我听到他启动马达的声音,调试汽车音响的声音,接着,我听到了那必然熟悉的旋律,“Goodbye to you my trusted friend, we’ve know each other since we were nine or ten……”是的,《seasons in the sun》,一首尤其适合离别时节聆听的乐曲。我恍惚了。 时光,那些往日情怀,被吉他声一点点地勾起,当时的细节,我本应该忘得差不多了,不过,我记忆的阀门没有丝毫地闭合。渐渐闷热的空气,有点透不过气的环境,那七月的日子。我记得考完大学的那个夏天,我和渔以同样的分数考上了A大,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个夜晚,我马上就拨通了她的电话,烂熟于心的数字,就像与生俱来的血脉。“渔,我进了。”我说。“嗯,我也是。”电话那头的她轻声地说着。“那个,我,”“还有什么事吗?”“我,想告诉你,我一直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嗯。然后?”“我。喜欢你。渔。”我听到了许久的沉默,是那么真实的沉默,以及两个人的心跳声,那么强烈的心跳声。
很久,她突然地说:“傻瓜,我一直很喜欢你。”
我仍然记得那个夜晚的辗转难眠。因为那美丽的声音,不会因流年而走远,反而会长在心里,成为一个不可磨灭的结痂。触碰的刹那,依旧会清晰地感受到那样真实的疼痛。 “渔,我一直很喜欢你。”我重复着,这是一个魔咒。 “兄弟,到了。”枫的声音里透出的力量,让人不得不去遵循。有时候,我心里会忽然有一个声音,其实,枫才是最最适合渔的。渔这样柔弱的女孩子,应该让一个强而有力的男子去保护。那样的男子,绝对不是像我这样,总是会去逃避责任,总是想着做一个和事佬,总是无法面对自己的缺陷。枫,是这样一个坦率的男子,会给她更多的幸福。 蒙着眼睛被枫从车上拉下来。就在这时,我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还透露着一点危险的雄性荷尔蒙的声音,冷冷地说,“这就是你带来的新人?” “是,二哥。”枫的声音陡然变得毕恭毕敬。 (三)不知江月待何人 “可靠吗?”那个低沉的什么“二哥”突然问道。 “我的生死之交的好兄弟,从小一起长大的,绝对可靠。” 那人倒也不说话,只是打了个响指。于是我被解下了那该死的眼罩,得以重新看到这个世界。 这倒不是我想象的什么废弃的旧车库或者之类破破烂烂的阴暗的角落,环境倒是优雅的过分了。环顾四周,这简直就是欧洲极简主义的典范。强烈的未来感式的白色几何搭配,脚下的樱桃木地板,纹理古怪得漂亮;墙上没有钟面的木质时钟,滴滴答答地给这环境增添点人情味;具大的落地窗,浅色的窗帘慵懒地撒在地板上,如同爱人的抚摸;随意摆设的装饰品有力地告诉我们主人的品味,粗略看一眼,我认出了一件绝世珍品,那是宋代的官窑,漆红色的花瓶。 “江,你怎么了?”枫走近我,把我的视线拉回到站在对面的这个男人。 这是一个美丽的男子,呵 ,或许用美丽形容实在太过好笑,一个男子怎么会用美丽来形容?可那妖冶的柳叶似的眼,那淡淡深褐色的长发,隐约的耳朵弧度也是如此美妙,还有那如同米卡朗琪罗刀下美少年的鼻子,秀气迷人的鼻尖,薄薄的嘴唇还带着点醉意的笑。在被眩目的那一刻,不知为何,令人感到一种熟悉。 “看来你朋友被我惊吓到了。”他醇厚的声音依然坚定,却没有了刚刚的冷漠和威严。 “怎么会呢?二哥,我朋友可能刚刚下车,有点不太习惯吧。” “明显是因为你的车技还是那么粗制滥造,枫,你的朋友看上去很有书卷气。可是,”他说着,靠近我,用力地拍拍了拍我的肩膀,“身子板很壮实嘛。” “你当过兵?”那人问道。 “没有,不过,我接受过警察训练。”我尽可能地镇定地说。但无奈在这样笃定又有强大气场的男子面前,我的底气始终显得不足。 “很好!但凡接受过这样训练的男子尊崇命令,墨守成规但是又灵活机敏。”他似乎很赞许地投来略带笑意的目光,“就像我的弟弟。”他的声音忽然很低沉,我分明看到他嘴角的肌肉有一丝抽搐,不过很快地又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很欣赏你,你愿意留下接受我给你的第一个task吗?” “task?什么task?”我很迷惑地问道。 “这个,以后,你会慢慢知道的。我会安排枫告诉你。”他的眼睛里闪过一点温暖的情愫。“好了,工作就这么定了。Andrew, afternoon tea, ready.”
一个外国男人走了进来,恭敬地鞠了个躬,然后又带着我和枫以及那个“二哥”来到了室外的花园。
下午茶过后,枫悄悄在“二哥”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二哥”摇摇头。于是,枫转身对我说,“从今天起,你就是Felony的成员,江这个人,将不再在这个世界存在,你的代号是N789。” “什么?” “N789必须听命于Felony组织。如果背叛,你的鲜血将会用来涂抹你生命的终局。” 等等。 我没有听错吧!? 我真的没有听错吧!? 我多么希望我是听错了!
Felony!这个臭名昭著的组织!这个我追查了多年的组织!这个我在还没有成为卧底的时候就立志要摧毁的组织!这个制造了震惊国内外的2.23大火事件的组织!这个让我失去了最亲的人的组织!这个彻底令我一无所有的组织!
我居然要加入了? 我居然真的要加入了? “你知道,当我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是棵好苗子。因为在你的眼神里我看到了绝望和仇恨。所以,找到那个组织Felony,摧毁它,记住,Felony.”教官的话语猛地撞在我的脑海里。 我现在究竟应该喜悦还是痛苦? 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这个令许多人胆寒又恨之入骨的组织,这已经是作为一个卧底最幸运的事了。可是,我心里怎么也没有感觉到那种猎人捕获到猎物的兴奋。反而,我的心很累,太累了,空空荡荡的。因为这个组织,我失去了自己的父母,我失去了渔,现在,我也失去了这个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我生命记忆中的朋友——枫。 “我接受。”我听到自己说。我刻意说的很坚定,心里却很纠结,不知从何说起。 抬头,我看到了枫。枫的眼睛,依然那么美。却不似我初见时的那般纯净,那黑色的眸子里,多了些邪气的魅惑,少了从前那生命似的纯美。 原来时间真的会令一切消逝,生命的无常并不只因为你原本想把握住的事物会莫名地消逝,而更是因为美好的一切会被这个世界撕碎,会被这个世界改变的面目全非。枫,曾经是我美好回忆的一部分,现在,这个世界也改变了他。也有可能,只是我停止不前,而其他人都在改变,所以我感受到恐惧,我选择退缩,我选择了回避,而他们选择了逆流而上,即便是这个抉择在旁人看来是错误的。 可我连抉择的勇气都没有。 于是,现在,我选择了,加入这个组织。寻找所有悲剧背后的真相。 “N789,请接受组织的培养以及训诫。第一条,绝对服从,从今日起,你要放弃你在世俗世界的身份,你的名字只有在组织内才可以互相称呼。第二条,绝对服从,一切组织的命令都不可违抗,否则,你知道结局。第三条,绝对服从,面对死亡,坦然面对,保护组织的完整性是每一个成员的最高使命也是最基本的责任。第四条,绝对服从,……” “记住,江,你只听命于我,你可以称呼我,火。”“二哥”说道。他的眼睛里燃烧着一种令人悸动的火焰。是侵略性的不可回避的力量,是需要“绝对服从”的命令。 “火。”我暗暗在心里说。 “你不会让我失望的,我知道。”火转而轻松地耸肩说,“枫,带他回去罢。不,带他先去车库。” “是,二哥。”枫快速应答。 禁不住回头,又撞见了火那细细长长的眉眼,他颓然地一个人独靠在那华美的椅背上,在目光交汇地那一刻,我读出那眼神里的绝望和迷茫。虽然他很美,也很有手腕,可是当一个人为恶的时候,他的心永远不会得到安宁,在他的眼神里永远看不到笃定。因为为恶是破坏一切的美,为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突然,我为他感到难过,那是一种怜悯,我并不羡慕火的生活。 “你一定在想,他和我的手上都沾染了鲜血,像这样的人,不值得与之为友。是不是?”枫忽然用一种难以辨识的低沉声音对我说。“我……”“江,自我走上这一条路以后,我从来就没有责怪过那些另眼相待的人。你怎么看我,我不会责怪你,只是,想告诉你,很多事情并不是在阳光下那么明显,我们看到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眼睛看到的那样,你所看到的,只是你自己以为的事实。”“枫,我只是不确定我要什么样的生活。” “那么,就不要去想以后,现在,”他宠溺似地点了点我的脑袋,“不正是最最需要你的时候。”
枫修长的手指按下了手上的键盘,把我带到车库大门前,并不起眼的门缓缓地打开。我的惊讶之情,已经不是以震惊来形容了。
雷克萨斯IS 350C,柯尼赛格Agera-R,Black Bison Quattroporte,法拉利Enzo……“江,迈巴赫Landaulet的钥匙。”他的右嘴角不自觉地扬起,顺势把钥匙扔给了我。
仿佛一个梦。
也不知道是涅磐还是毁灭。
从来没有驾驶过这么豪华的车,在马达启动的瞬间,振动到让每一个细胞兴奋。我相信,每一个男人对于车的热爱和对女人的热爱几乎可以等同了。曾有人说的,当车速到达一定的时候,就可以体验到那种死亡的快感,走向毁灭的道路。我倒是很想体会这种死亡的感觉,因为只有死亡可以带领我离我所爱的人更近一点,再近一点。
渔,你在哪里?
这个疲劳的夜晚,我开始做梦。
一个巨大的深渊,让人身不由己地会陷入晕眩……物理学上的黑洞效应就是如此,你并不想自己进入,然而你会被不自觉地吸引过去,所有的黑暗的事物都有种天生吸引人的魅力,明知是错误的事情人就偏偏有那种冲动去做。或者,是每一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一个魔鬼。只是,我们的社会规则一直压抑着我们不去做所谓的错误。可是这样的压抑,总有一天邪恶会爆发出来,会变成毁灭的力量。
我知道,我没有回头的路,只有未知的黑暗,湮没我的过去。
从今天起,江死了。
你好,我,代号N789。
第二章.枫 (一)枫叶荻花秋瑟瑟
是一个巧合,那天我的task是去摧毁当地一个垄断了毒品交易的组织。
那么多年的训练,我已经练就了冷漠。
但并不代表我邪恶,相对于帮派斗争,或许看似血腥残酷,你觉得黑暗,你觉得无道,是,可以这么解释,但是,你们真正的生活又一定在阳光下吗?我只是怀疑。
我心存的善念,我自己清楚就好。
那一天,我知道自己还想念她。
在20分钟内解决了一个组织,可我在解决那组织头目的家人的时候犹豫了。
当我拿着AK冲进那老头的家,隔着面具我看到了一双那么美丽的眼睛。很纯净,远离世俗的气息,瞬间被触动。曾几何时,也有这样一个女生。也是同样的美好,很温柔,只是我从来都没有奢望和她在一起,用很矫情的话来说,就是我觉得她就是公主,而自己呢,什么都不是吧。
我于是放她走了。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放她走。我违背了组织的唯一一次,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对于现在的生活,我只有习惯,没有觉得有什么值得自己去反对或争辩的,是我自己的选择,和他人无关。有人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那么天堂的路口呢?天堂如果有路口,那么我为什么又会选择通向地狱呢?什么又是天堂?什么又是地狱呢?作为杀手是黑暗,那么一个在权力巅峰的人假如滥用权力,又会是什么后果?许多人世间看似是非分明的问题,在现实中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慢慢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光明和黑暗的界定不是教科书中所说的如此清晰。在黑暗的一处,有我的心中最光明的角落。
从血泊里走出,我的风衣却依旧如此优雅,他们的血迹,在我衣上,像一朵诡异的罂粟。奇异的感觉是生死,从未分离过。死去的早,并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在生的时间里尝遍人生苦难的人儿,会不会在死亡里体验到提前结束的快感。
习惯是可怕而伟大的力量,当我习惯用燃烧的火把“工作服”燃烧殆尽的时刻,在纤维变炭化的时刻,我说不清的疲惫。我已经很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只是为了等待毁灭一些阻挡Felony扩张的绊脚石。
“枫,你是一个很出色的杀手,你具备一个出色杀手的素质。敏锐,冷酷,和蔑视一切的傲气。”
那是3年前的秋。
我被莫名人士打晕,接下来的,就是我撞上了一双妖冶的眼,柳叶似的眼。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火。
不打不相识。
我看到了那种威严而轻蔑的目光,怒火中烧。在穷街陋巷的经历让我明白,想要被别人看得起,就得用自己的双手把对手打趴下。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比别人强才不会受伤,任何示弱和投降都会指引你走向终结。几乎很迅速地,我抄起了身边的一片玻璃碎片向他的颈部刺去。
正是此刻,我在火的眼眸里看到了期许和一种亲切感。
“你刺好了。”他很镇静地侧着他的脖子。
我这个人,吃硬不吃软,我看到他这么英勇,倒反而觉得他是条汉子,是我欣赏的类型。一个男人,无论多么的危险,在面前,始终要保持自己的气度。任天上云卷云舒,我自岿然不动。火就是个这样的人。而且是一眼就觉得是哥们的人。
他让我想起了江。
虽然他们的眉眼并不一样,江没有那么邪气的美,他是一个干干净净,绝对理想主义的人。总是把这个世界想得很美好,虽然碰过壁,可是也不曾失去信心。他是个中规中矩的人,不会做越轨的事情,按社会的规则过日子。
但有一个神情,出奇地相似。
我走出血泊,让熊熊的火焰吞噬一切罪恶。只是任何罪孽都是可以掩盖,至于自己的手里握过多少条人命,自己的内心里有没有那一星点半点的悔恨那都是过眼烟云。真正的罪孽是不会洗刷掉的。所有的掩盖,最终都会真相大白。
一个人走在微凉的江边,文人骚客们会命以“孤独”,我有资格嘲笑这样的风花雪月。孤独不孤独的事,只有自己看得清楚,没有必要刻意地去回避或者是放大。孤独者不一定是独处的人,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群居的派对生物们也不一定就不孤独。孤独是内心的感觉。
脚步停住,是因为看到了熟悉的人。
依然那么干净的背影。
“兄弟。”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
“兄弟。”我犹豫了很久,终喊出了这么一句很简单的话。
我知道你没有怎么变,至少你的内心里有自己不可更变的原则。兄弟,我记得你说过:“即使你抱怨这个社会有多么不公,可是你不去改变又没有什么用。正义不是你们说没有就没有,正义是靠自己要努力的。”所以,现在的你,也和以前一样吧。是我变了。
是我变了。
于是我犹豫,我还要不要让你看到现在的我?老歌里唱:“相见不如怀念。”所以,我在开口的瞬间会有那么一刻的停顿,我不希望我罪恶的双手再一起和他紧握。我怕这鲜血沾染的双手会带给他不祥的征兆,何况,他的身边有渔。在这个已经抛弃我的世界里,这两个人是我最后的温暖。在这个寂寥的夜晚,看到他,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因为这一豆星光而明亮起来,是他的背影让我安心。这背影,我熟悉的兄弟,在我已经崩塌的世界里唯一完满的位置。
在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里,外表的光鲜亮丽却无法抹杀内部的肮脏不堪。而这背影,却那么真实,那么纯粹。
他转过头,依然清楚的眼神。
是那一双眼睛, 让人一看见就怀念的眼睛。
在迟疑了一会以后,他就抱住了我。
我知道,我在他眼里我还是他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这一点永远不变。这短短的片刻,却花去了我们7年的时间。
7年里,我的父亲经商失败,债主们寻仇,家产不幸被没收,父亲“失踪”。我从一个衣食无忧,没有自立能力的“纨绔子弟”骤变为一个人,一无所有的人。没有像样的工作,一个人游逛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不光彩的角落,我看到了和从前不一样的生活,残忍但真实。在这之前,不是没有求助过父亲生前的好友,我也天真地以为他们一定会帮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一个个都翻脸不认人。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城市里,一切都是命运。没有钱,权你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什么手足情,什么至死不渝的情谊,全是他妈的放屁。
我离开自己家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叔叔带着债主们恶狼似奔向那个生养了我十几年的地方,一种胃酸翻涌的感觉令我无力。
这就是所谓的亲人。原来这就是亲情。那些电视剧里泛滥充满关爱的亲情戏全是导演一个人的意淫吧。
我拖了一个简单的箱子出来,里面有几件替换的衣物和我珍藏的物件。母亲的项链,她和父亲当年订婚礼;父亲的Zippo打火机,他喜欢古巴的雪茄;我和父母的全家福,为数不多的一张,那时,我们笑的那么愉悦。
始终没有流过眼泪。没有想过,也没有必要。“一切示弱都非男人作为。”这是我父亲最喜欢说的。跌倒了,被人踩踏了,就起来反击,失败了也不能流眼泪,那是女人的专属。那一天,走出这个家门,我就想过,以后的生活,要以个人独当一面,我是个男人,要自己闯荡,要让那些下作之辈付出代价,无论什么样的方式。
不择手段。
在所不惜。
那段时间认识了很多穷街陋巷的朋友。穷怎么样了?生活的贫穷都是命,他们不是没有奋斗过。这些人当中,有因为伤残的退伍军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孤儿,还有像我一样被社会逼迫到无可奈何的人。我们不需要你的垂怜,所有的垂怜都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也不需要理解,因为没有人会理解斗殴,贩毒,偷盗,卖淫,杀人,纵火是一个有道义的“公民”会做的事情。
可我觉得,这里的生活,没有虚伪的面具,一切是赤裸裸的真实。
我就是垃圾,是社会边缘的一类人,不是打着领带所谓“上流人”,没有错,你可以看不起我,可我也不会看得起那些曾经和我在高级酒店里一起用膳的“上流人”。那些穿着一丝不苟的男女们心里想得东西不见得比我们做的龌龊。
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
很巧合,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渔字。
她是一个酒吧的陪酒女。
自然很美,可我爱上她的原因很简单。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吧台前面,手中握着一只漂亮的高脚杯,血红色的rosemary在酒杯里轻轻被她晃着。 月光映着她光滑几近透明的肌肤,优雅的颈部线条有点脆弱,她殷红色的指甲有点刺目,可又很显颓唐。她的百无聊赖,在这个意乱情迷的夜里,令人无所适从。
我坐在她边上的高脚椅上。点了martini,调酒的服务生问:“要冰块吗?”
我点头。可她突然低下了头。
我发现那美丽的手臂上,浅浅地滑过一滴泪。“先生,你的martini,加冰的。”
“先生。”
我已经不记得,服务生叫了我多少声。
我的眼前只有一个她。
此刻她的脆弱,让我很想保护她。我想让她依靠我。“你,怎么了?”我拙劣地搭讪。
她没有回应。起身就坐到了远处。
我知道,她想一个人静一静。于是我没有动,坐在原来的位置,看着冰块在martini里一点点下沉,浮起,最后消失。有时候,想想我的人生也就如此,在污浊的人海里沉浮,然后人间蒸发了,这一切都是宿命。
“你为什么在这里坐那么久?但不喝酒?”她走到我身后。
“你呢?”我转过身。
短暂的沉默过后,她突然把右手臂的内侧给我看,骇然的令我心痛。那美丽的手臂,大大小小的一个个被烟头烫伤的痕迹,还有被刀一类的东西划出的伤口。我实不忍再看下去,轻轻把她的手臂翻回去。
沉默了许久,她说起这些伤痕的来历。她有丈夫,是一起外来打工的。曾经也有过幸福的生活,但丈夫嗜赌如命。打工挣来的钱水一般流走,还欠下了一笔80多万的债。对于月薪只有1000多的她而言,是个无法偿还巨款。
“他急疯了问我要钱,我说你怎么就不会为这个家考虑考虑,他就打我。用烟头烫我。但他是我丈夫,你说我怎么办呢?”
她当然不能怎么办,作为一个还爱着丈夫的妻子,虽然丈夫有种种不是,她还是会替他分担这巨额的债。然而一个嗜赌如命的男人也必定是个懦弱无能的男人,妻子的宽容只会让他变本加厉。那些债主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堕落的懦夫,往往是个大捞好处的机会。
自古红颜多薄命。在穷街陋巷的生存的女人,生于贫穷的女人,美丽是罪过。
她被她丈夫的债主强暴了。
很自然,她想过自杀。但自然她丈夫是不会同意这样的结果。这个名义上还是他妻子的女人,还有很多油水可以供他榨取。沉迷黄,赌,毒的人显然都是禽兽不如,不会以人的思维去思考,更不会有人的情感。这个曾经和他一起拼搏,想要在这座城市里争取方寸之地立足的漂亮姑娘,现在就是可以供人泻欲的赚钱机器。
她就这样被迫来到了这些声色犬马之地。
“今天,我还清了所有的债务。可我知道,我已经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生活了。你知道,就像以前,我也会鄙视这些靠出卖色相来赚钱的女人,我回到过去的生活,已经不可能了。”
我当然明白这样的痛苦,却无法替她分担这样的苦楚。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并不希望用自尊换取物质财富的勤恳的女人,被曾经挚爱的亲人逼迫到这般田地,遭受寻欢作乐的男人的蹂躏,这难道不值得痛心疾首吗?
这苍茫的夜色里,无边的黑暗,两颗同样疲惫不堪的心灵,此刻,觉得很近。
我爱过她。
只有一个晚上的交流。她靠在我肩上的气息,依然那么清晰。她冰凉的手指握着我的手的触觉,依然还带着她的香气。
第二天,在附近的河里警方发现了她的尸体。
她自杀了。我为她感到高兴。
她终于得以离开她的混蛋丈夫,离开那些夜夜笙歌禽兽,离开这个给以她痛苦的世界,离开所有这些柔弱双肩无法承担的现实。她解脱了。
她自杀了。我为自己感到后悔。
我后悔没有早一点认识她,没有在这么多悲剧开始之前就爱上她,没有机会让她感受到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给她什么,我无法给她我的爱,我失去了这个机会,也错过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她有一颗纯洁的心。
我相信我有能力让她感到幸福。虽然,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可我起码是个人,是个懂得寡义廉耻的男人,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只是,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就像母亲和父亲。
(二)停车坐爱枫林晚
这七年的破碎的生活,让我怎么跟江说起?
我过得怎么样,是好还是坏,说了又能改变什么吗?
我只能庆幸,在火给我的一个又一个task里,我父亲的那些“朋友们”也一个个地被Felony清扫了。每一次的行动,都让我离父亲死亡的真相更近一步。那些因为他死而得益的人大多都是他的生意伙伴,当然在一个强大对手倒下之前,必有内应。这些内部的蛀虫,就有我的叔叔。
所有的task执行的时候,Felony的成员都必须戴上黑色面罩。杀手,都是黑夜出没的,最卑劣的手段一定是在暗地里使出的。面罩让我们的行为增添些恐惧感,同时,这是一种掩饰身份的最好办法。人为什么会害怕未来?人类恐惧未知。而杀人于无形,就必须在心理上先占先机。对决中的两人,技高一筹的人必定是那个在心理上就藐视另一方的人。
但是,在我进入我曾经的家的时候,我脱下了自己的面罩。
这是我自己的地盘,尽管鸠占鹊巢了多年。
同伴们先行把屋里的打手和保镖以M型机枪扫射倒毙,然后把这个曾经我叫他“叔叔”的男人从床上拉起来。以及那个女人。
曾经,我叫她“母亲”。
同伴们粗暴地把他们两个捆绑在一起,扔在我脚边。看着两个头发已经生长出白发的长辈蜷缩在自己的脚下,并不是一个后辈所为。不过,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他们就有一个作为长者的尊严了吗?!我的叔叔,作为我父亲的亲人,有没有对他做过任何一个兄弟应当作的事情?
答案是,我没有看到。
我摘下了面罩。我看到了他们惊恐的双眼。
“枫?”
“枫?”
“枫!!”
我那个让我反胃的叔叔就像一只流浪的疯狗,不停地嘶吼我的名字,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滑稽可笑。
“听到你喊我的名字,我真是荣幸之至呵。”我戏谑地看着他。
“枫,你不要动你叔叔。如果有什么怨恨就朝我发好了。”在一旁涕泗横流的女人以哀求的语调对我说。
还要不要再恶心一点?
你们以为你们在演琼瑶戏啊!真以为自己是罗密欧和朱丽叶啊!有必要完成一个看似高尚的生死绝恋吗?!对不起,看客没有兴趣。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冷笑着看着他们忸怩作态的模样。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碰他?是他害得我父亲背着4亿元的债务,他一生的心血打拼毁于一旦!又是他,害得我放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没有继续,一个人在垃圾箱里找东西吃。”我仍然昂着头,咬着牙说,“不过,今天我要做好这个了断了。”
我举起德国造的小手枪,对准了那男人的脑袋。
女人发了疯,撕扯着喉咙叫着。“枫,你不能开枪!你不能开枪!”
男人倒是还有点胆气,“珍,别这样。”
我叩着扳机的手指有点微颤,我懊恼于自己的“妇人之仁”。
“枫,他是你……”
“别说了,我不想知道。“我不耐烦地说,“他是我叔叔。”
我扣下了扳机。
“砰——”那男人的太阳穴出现了一个还冒着热气的窟窿。他的脑浆混合着些许血液溅在我的衣服上。
我突然很想吐,胃天翻地覆地痉挛着。
接下来,解决另一个。
看着她依旧很美丽的双眼有着下垂的迹象,此刻已经呆滞无光的瞳孔,眼眶里的泪水。我没有力气再举起我的枪。
这是不是俄狄浦斯的苏醒?
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她的血,我的眼睛里流着她的泪。她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还存在的血脉相连的亲人。我无法用自己的双手去杀害这个生育了我的女人。
“枫,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她在寒冷的雨夜里,薄薄的丝质睡衣令她瑟瑟发抖,当然,她的亲生儿子成为一个冷血杀手更令她感到痛苦。
再下去,我就狠不下心了。
“那你有什么想说的?”我装作很冷漠地说。
“枫,叫我一声母亲吧。就最后一句。”
“抱歉。”我低头说,“我做不到。”
我让Gus替我做了这件我无法做的事情。只一枪,就结束了她的生命。
这座生养我的地方,曾经充满了我的美好回忆的家。在休止符响起的时候,是腥风血雨。“把准备好的汽油安排妥当。”我说。
在剧烈的火焰中,我最后一次回望了这个豪华但失去了作为“家”的意义的建筑物。一切浮华都是烟云,我所亲的人,都死在我手里。这是不是人间最可悲的事?
“母亲。”我在心里说。
蹲在草丛旁,我吐了。
警笛突然响起……
我去附近的教堂进行忏悔。为我身上所沾染的所有罪孽。我祈求神的宽恕。罪孽深重的人儿明知道罪过无法被洗脱,可还是对忏悔深信不疑。我们只是寻求一种自我安慰罢了。自我安慰自己还是有被拯救的可能,就好像被宣判死刑的人假装自己还有死缓的可能。一切的可能都是自己的幻想,我不再是纯洁的少年,不再是那个丰衣足食的“少爷”。我不是枫。“你是Evil45。”我的耳边响起了火的声音。我是Evil45。让所有帮派组织闻之胆寒的杀手。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人倒在我的脚边,又有多少人的血液飞溅在我的风衣上。黑夜给魔鬼以黑色的身份,在白天,我是路人甲,翩翩的优雅的绅士。姑娘们对我微笑,我的外表给你以迷惑。可我就是一个魔鬼。只不过,披了华美的皮。
“神父。我祈求上帝的宽恕。”
“任何罪孽都可以被宽恕。但是孩子,你能告诉我,你有什么罪过想要忏悔?”神父笑的很慈祥。
我保持了沉默。
缄默是因为,罪孽深重,无可诉说。神父面容复杂地看着我。人生在世,几多风雨。我走过的短短几年,已经感觉到了沧海桑田。人生的无奈和生命的反复无常总会令人几多唏嘘慨叹。罪孽的不可饶恕,我并不想犯下这样的罪孽,但我就是罪孽之子。
你猜到了,是,我叔叔就是我亲生父亲。
什么是黑白颠倒,这世道,还有什么语言可以形容。我的父亲,死在我手下。我的母亲,死在我手下。我的养父,为了救我,死在我手下。这世界的对与错,就像光影之间的交错。你看不到绝对的正义,但你也不会看到绝对的黑暗。因为黑暗中总有那么一个人会给你一米阳光。让你在绝望中萌生希望,绝境中看到前方
我生父这样的男人,注定不可能是个优秀的导师,他的风流和不羁,只适合在风月场上浪迹。可上苍在给予不幸的同时给与了我父亲这样的良师。父亲虽然是个商人,却有儒者风范。很多人生的道理,在我没有体验生活的痛苦之前,他几乎都告诉了我。
现在,我在忏悔室里,想到的这一句话令我痛不可挡。他说:“儿子,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你或许还太小。你还不懂,但是我告诉你,一个真正爱他妻子的男人,会真正宽容一个并不是他的孩子的出世。”其实那不就是他自己吗?
只是,我的忏悔太迟了,我的道歉太迟了。所有的这一切曾经的幸福,就在我面前,化为虚有。精美的瓷器,就这么一点点的化作在地上一文不值的碎屑。
鲁迅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悲剧。 可火说,“枫,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你的人生有很多的美好还没有开始。你并不无助。”(三)玉露凋伤枫树林 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这是充满希望的春日,也是寒冷寂静的冬日。 狄更斯的《双城记》。 每一个城市都有属于它的双城记。有富人居住车水马龙的、华美街市,华灯初放的光明;亦有贫民窟的穷街陋巷,只有星光点缀的黑夜。 罪恶都市里,每一天都有属于一个家庭的悲剧在上演。 那一天,江和我聊了很多。但是没有说起家人,也没有说起渔。我也没有过问。没有必要,也不愿意知道。七年里,什么都会变的。 我不是也不愿意面对这七年么? 直面真相,更多的是刺痛。但是一个人必须学会面对,学会直面惨淡的人生。 我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可以称之为罪孽的事情,为恶多了,也不过这样。就成为了惯性。“枫,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生活,会很厌倦。”江问我。 会厌倦吗? 会。就像之前说的,疲惫。不堪。 可还是走下去了,路是人自己走出来的。父亲说,人在踏下每一步的时候其实没有想过到底以后会怎么样。什么是走错什么是走对,我们无从得知。 唯一能做的,就是走下去。 任尔东西南北风。 在进入Felony组织之前,我在一场帮派斗争中杀了一个组织的老大。从他的皮包里拿到了一卷很有年头的国画。借着那夜的月光,我看到了满目的红叶,清冷残月,孤零零的渔舟……“《江枫渔火》!”我脱口而出。这幅画卷对于我来说如数家珍,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给我看过。那个落魄诗人的落第之后的痛苦和迷茫,实是一种折磨。奇怪一些千古流传的名篇,往往是倒霉到极致时写的。可这样的痛苦,却被后人利用再利用,以各种其他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满目的红叶,清冷残月,孤零零的渔舟……“宋代文人画大多讲究意境及意趣,画风典雅,喜欢配上字与印章,尽显自己的涵养志趣。” “真迹往往并不鲜艳。经过了岁月的沉淀,色泽会略有暗沉。” 这是真迹。我悄悄藏进了自己的衣袖。 这是我昏迷以后仅仅记得的事。 醒来,看到的是火。 我失去了很多。 但我不会再失去更多。失去与获得,本来就是文人矫情的自娱自乐。生活没有那么明显的失去和获得。在获得的同时也渐渐失去很多。一如成长,7年的时间,失去了很多,可也有获得。失去了很多,或许原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身边。 火说的对,我并不无助。 火也是一个差不多有着悲剧命运的人。他并不如外表冷漠。只是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他罢了。 火原来是一个律师。本来是个应该大展宏图的。可是,不幸卷入了一场本地两大黑社会组织的纠葛中。他的正义感让他无法在这样的案件里生存。“你知道的,律师并不是能够左右正义的使者。他们只是这个游戏里的棋子。”火的经历让我看到,律师有时候不得不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放弃自己的正义。很多时候,出于无奈,他们不得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良心和道义,在面对自己的生死利益,性命攸关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坚定地选择自己的原则呢? 顺应这个时代的人,得以存活;无法适应的,就毁灭。 火苦笑着说,那些黑暗势力制造了一场汽车事故,幸而自己命大,从车窗里逃脱,得以幸存,这才有了Felony的存在。
Felony的名字,重罪。 火说,所有的罪恶,都是因为最简单的理由。罪恶再复杂,其背后的动机都很纯粹。什么是重罪?你杀了一个人就是重罪。但是你杀了一个人的心呢?这为什么就没有定罪?就好比偷了钱,因为不到2000元,所以就不用动用刑法。但是贪婪的本性呢,2元的动机和2000元的动机是同样的。 所以,火说,这世上的罪孽,都是人为定夺的。真正的罪孽,就是人的内心。人内心的恶,远比任何令人可怖的事物可怕,人性中的恶,是扭曲而变态的。是我求而不得的,别人也不要想得到。恶是贪欲,贪欲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会摧毁内心的道德准则。贪念的不可理喻,正在于人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内心欲念强烈,正如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有些人,已在内心里被你杀了几千次几万次,只是,你没有动手。或者,他对于你而言已经不那么重要。 真正的恨和爱是等值的。 所以,对不起了。 江。 其实,在渔和你恋爱之前。我是她的男朋友。 是我一手制造了那场车祸。 爱与恨本来就是一对孪生子。 我无法得到她的心,我只有把她放进我的记忆。而最好的记忆,就是,你活在我记忆里。 渔。我以为我配不上你,但,有没有这样的可能,其实,你配不上我的感情。我是那个真正付出了真心,真正的死心塌地的人。而你,只是把我的真心,当作玩笑。当然,我承认江真的适合你。他的优秀,是我无法相比的。 可,真正的爱,不会计较优秀与平庸。因为你爱的是我,而非我身上任意附加的称谓。 就像真正的公正,不会计较地位的高或是低。因为公正主持的正义,人人平等。第三章.渔(一)白发渔樵江渚上
渔,一切都最后又还是要你来解决。 “江。这是你的日记本?你还真是还保留着过去的爱好,一点都没有变。”我笑了,什么是变什么又没有变呢?纷扰世间,一切都是自己的自设牢笼。变与不变,原本就不是可以用一句两句话说清的。我只是一种习惯。 我还是习惯沉默。 沉默久了,就不会主动与人交流。现代人的流行病,就是习惯沉默。说不上好还是坏。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流,文明势必带来冷漠,冷漠是种自我保护。每一个人都要求自己的个人空间。自认为得到了所谓的安静和平和。期待着听到对方的答复,最后发现都只是一个人自己的回答。 日记本里没有记什么,只有关于自己的一些想法。几句话,很短。懒得写很多。何况,写了那么多的文字,没有任何意义,徒增烦恼罢了。 然而,还是很不争气地写了。 只是给自己看。双面的生活。 作为一个卧底,最痛苦的莫过于此。在罪恶里呆得时间久了就会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我是江,虽然不尽然是。我是N789,也不尽然是。进入Felony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和枫见面。这七年的时光,并不如烟。实实在在地过了。而我却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的兄弟和我站在了对立面。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Felony,涉嫌贩毒,走私,故意杀人且手法极其残忍,是目前我们警方最为头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我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是一个警员,以防止自己忘记自己的使命。善和恶,是难以界定的,可世俗社会,善恶最简单的分类就是以法律来区分。
我只是我。 枫,不论你有什么样的理由。你有一万个杀人的理由,都不能成为理由。任何仇怨所带来的后果,都只有加倍的伤害,不会有任何的释怀或是让你感觉到畅快。 恶,是一种暴戾的力量。正如同枫火一般燎人的感觉。灼热的燃烧,复仇的情绪也正如火焰,在燃烧尽万物的同时,自己的力量也愈加地被削弱。 “兄弟。我知道,7年的相遇,未必就是美好温馨的画面。”时间久了,什么都会变质。人的善变,最难以预料。相见不如怀念,大致如此。 日记本照理说是不应该给别人看的,这是隐私。可是,我知道,很快,我就会失去一个挚友。曾经的挚友, 所以,今天我把这一本日记本给他。 不为别的,只为了,可以让你知道,你不知道的真相。 成年的我们,已经隐瞒了太多的真相。生活中的谎言太多,掩盖了本质的你我。日记本里的那些尘封的岁月,一点点唤起的,无奈的思绪,在那些时间里的我们。还有你不了解的我。 一直很羡慕你,敢做敢当。对生活的热情总会羡煞旁人,不自觉地你周身散发出的自信和积极的态度让许多人被你吸引。这样的风华,几乎没有人可以抵挡。渔说,枫的感觉是日光。灿烂明朗,给人安慰。 我明白。 当日光的明媚遇见了月色的清冷,我是渔,我也会选择在日光下行走。 我知道,你和她在一起过。 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定不会好过。 我知道,加入Felony,不会是你的初衷。 你不知道的真相,是我在这7年里始终坚持曾经我们的一个梦想。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我们把自己的梦想用纸写下来。你看了我的,说,你怎么这么天真?我写的是,让天下人感受到公平。可,你摊开了掌心中的小纸条。你写的和我一样。我知道,这是两个理想主义者年轻的梦想。两个天真者的共同心愿。 我坚持了。 可你退出了。我们的梦想里,已经没有了你。 这算不算是一个遗憾? 但就像你说的。遗憾总是存在。生活的意义有时不是有多完美,而是正因为有如此多的遗憾,才会让人更加珍惜美好。 好像很高深。可生活就是这样。由无数个遗憾组成,可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又会不能自拔。有起伏,有波折,所以哲学故弄玄虚地讨论着人生。因为人的生命,太短,太脆弱,往往我们以为我们掌控了命运,可却被命运的手推着走了很多路。我们走在人生中一个又一个岔路口。一切都因为,自己的选择。选择的结果,不可预见。 从此,我们便分道扬镳了。 我替你感到惋惜,虽然没有那个必要。可我很怀念曾有的那些时间。 那些与你在一起的从前。
回不到从前,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人就是贱。 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珍惜现在?此刻我和你。渔说:“你们为什么不懂得,现在的时刻就是未来的过去。我们三个,聚在一起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人在一起的时间永远是呈下降的趋势的。” 可能也不是不懂。只是。不愿意懂得。 没有人愿意面对未知的恐惧。也不愿意面对并不幸福的收场。在剧目上演的开始,谁会去设想,有一个悲剧的收尾。 可,我们,不得不去面对这样的结尾。 这是不是一种命中注定。我们的抑郁,我们的痛苦,我们感同身受的生活。就以残忍的方式作为一个结局。 原来,渔说的是真的。 在一起的时间,真的是越来越少的。每一次的见面,就是为了说:“再见。” 而,所有的再见,都是,再也不见。(二)江枫渔火对愁眠 “枫。”我对他说。 “你想不想知道真相。” 我笑的很猖狂。虽然不是本意。可是,是时候了。 “江。你不要那么严肃吗?”枫笑得一如既往的玩世不恭。“你每一次严肃,我准没有什么好事。” “枫。” 我知道,我今晚会失去更多。我失去的比你多。 可我已经不怕了。 失去和获得。都是一个人毫无意义的纠结。就像你问我,我到底是谁? 我到底是谁? 枫,你所看到的我只是一个假象。物理学上说,眼睛的瞳孔中的成像,都是虚像。于是,你看到的我,也是虚像,是假象。 我已不是你曾经的那个玩伴。你最好的朋友,那个一起写下梦想的懵懂少年。 卧底训练时,老大教导我们,要想解决罪恶,最好的办法是接近罪恶。无限接近罪恶,罪恶就会自然被你解决。 我曾经有过犹豫,我觉得我这么做并不光明磊落。所以你会恨我。 我不怪你。 但我很爱渔。如果不是因为Felony的介入, 她不会这样走。 可我放过了你。 就在渔3周年忌日时。那天,你把自己的“家”烧了。我们分队追了上来。 我知道你一定没有认出那个站在你面前,迟迟未有开枪的男人。因卧底的身份不可暴露,所以,我们都戴上了特殊材料制成的面具。所以,我选择了另一张面容来面对你。 可是,一个人面容的改变并不意味着内心的改变。 我选择了另一张面容,面对你。我想以这样的方式终结这样混沌的乱局。就当作是江的涅磐重生。渔已经死了。让复活的江,来把这一切解决。 “对不起。”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用枪对着他。 依然漂亮的转身,他忽然用很平静的表情面对我。 “江,你是,警察。” “我接受处理这宗案件已经有好几年了,枫。” “其实,……” “我知道,那天你带我来工作,你就明白,是不是?!” “是不是!” “不。我并不知道。” 我惊愕。 “其实,我想说,假如死在别人手里,我并不会甘心。可死在你手里。我觉得这是个最好的结局。”他的眼睛里流露着,依然诙谐的光芒。可我被刺痛了。 “兄弟。”火走了上来。 “这是我表哥。”枫说。 这也是一个家庭的真相吧?我拿枪的手没有那么理直气壮。我还是做不到。 没有错。 他们是犯了错,他们是触犯了法律。他们是应该被处罚。可站在我面前的,是我的挚友,一辈子只有一个。我无法扣动扳机。 火把枪对准了我。 枫突然掏出手枪。指着火。 忽然,我听到,他最后的声音。“兄弟。” 他用枪指着自己的脑袋。 就这样,我最好的朋友。 就这么离开了我。 我不知道自己是后来怎么指挥分队来逮捕Felony的所有成员。在逮捕火的时候。他垂着头,把一张小纸条塞给我。 是枫的。“我多么羡慕你,你可以帮我完成这个梦想了。” 我很累。(三)冷枫长对泪千行 “小江同志。组织决定提拔你。” 我微笑了。 我什么都没有了。要这些虚名何用? “我决定,不再作卧底了。深感抱歉” 我走出了这个地方。 什么都失去了。 一切都是浮生若梦。 我。 我是怎样的我? 没有意义的纠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