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标题:
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
[打印本页]
作者:
国务院
时间:
2002-3-4 08:00:00
标题:
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
法规标题: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2-3-4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文书编号:令第347号
国务院令第347号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于2002年7月1日就职。
总 理 朱镕基
二○○二年三月四日
欢迎光临 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http://ecupl.uice.lu/)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