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05-12-29 08:00:00
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决定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决定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5-12-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5-12/29/content_3986939.htm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胡锦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5年5月2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
欢迎光临 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http://ecupl.uice.lu/)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