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标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的批复 [打印本页]

作者: 国务院    时间: 2000-12-21 08:00:00     标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的批复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的批复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时间:2000-12-21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国务院公报2001年第4号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1237.htm
文书编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的批复



国函〔2000〕13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的请示》(苏政发〔2000〕96号)收悉。同意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以原江宁县的行政区域为江宁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东山镇。

  江宁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欢迎光临 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http://ecupl.uice.lu/)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