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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01-4-28 08:00:00     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1-4-2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1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1年4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1月2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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