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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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
时间:
2000-4-29 08:00:00
标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时间:2000-4-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0年
文书编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2000年4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8月2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中吉国界的补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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