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帮·华政人自由的社区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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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
1970-1-1 08:00:00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1957-4-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文书编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
1957年4月29日,最高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一月二十八日(57)法研字第1号关于处理祠堂产权的请示已收悉。我们同意你院来文所提意见,即:祠堂房产的产权不宜确定为一人所有,也不宜收归国有,而应指定适当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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